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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西安3月14日电(记者吴超)3月14日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,旨在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,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,也提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,共同营造良好放心的消费环境。这些案例涵盖了买卖合同纠纷、服务合同纠纷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、网络购物纠纷、产品责任纠纷、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常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类型,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参考样本。
据悉,年,陕西全省法院共审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件,其中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件,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件,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件,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件。这些案件的审理,通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,促进了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针对食品、药品等领域刑事案件多发、犯罪手段多样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,陕西全省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,以最强决心、最严举措构筑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年共审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、制造售销伪劣防疫物品等犯罪案件件,追究刑事责任人,严厉打击了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,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。全省法院在保护消费者权益、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方面,加强与公安、检察机关和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,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大合力,多措并举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。
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,陕西全省各级法院将依法惩处危害消费者安全的犯罪行为,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发生的新类型消费纠纷的研究,依法审理好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,推动完善涉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保驾护航,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附十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
案例一
杜某诉张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
——网店商家提供的商品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构成欺诈的,应当向购买人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
基本案情:
年5月29日,杜某在张某经营的淘宝网店铺购买了一台iPhoneXRGB黑色手机(官方标配款),该商品详情界面显示官方标配款为全新单机,且广告语中明确载明“拒绝假货,拒绝翻新机等”。杜某收到手机后,因NFC功能无法正常使用,于年8月11日至9月12日和客服人员交涉手机质量事宜。因维修进程迟缓,杜某向张某主张退款,张某以超过退款时限为由不予同意。杜某通过淘宝平台介入申请退款但未果。之后,杜某向苹果官方客服电话询问该手机序列号对应的手机参数,客服回复称该序列号对应的手机为红色iPhone10R64GB手机。杜某还通过网上验机,